本网讯(通讯员 朱伟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及集团公司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和指示精神,全面迅速解读新《安全生产法》立法本意、丰富内涵、条款内容。10月15日-26日,公司质量安全处分别前往公司各项目部和各基地开展了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按照“全员参加,分期参训”的要求,先培训后考试,增强了宣贯培训工作的实效性。
此次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培训,广大职工明确了新《安全生产法》自2014年12月1日起实施,新法从加强预防、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完善监管、加大违法惩处力度等方面做了修改。修改后体现为十大亮点: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二是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三是落实“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四是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五是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六是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制度;七是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八是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九是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十是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新《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化、科学化建设的重要里程碑,是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红线”意识的内在体现,对于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具有重大意义。
据悉,这次制度宣贯系列活动,对强化全员法律意识,筑牢安全生产防线,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企业生产安全,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