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年来,广大职工紧密围绕公司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展示出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时代风采,涌现出一大批敬业奉献、助人为乐、孝老爱亲的优秀青年。
自2011年以来,公司党委每两年评选一届道德模范,推出了一批传承中华美德、体现时代精神的道德模范,产生了良好的示范效应。
2013年4月,公司党委组织开展第二届道德模范评选,经职工推荐、组织审核、公司公示、评委会评选和会议评定等程序,公司党委决定授予曹海岐等9名同志为新黄金城集团1701vip公司第二届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公司党委号召要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活动,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引导职工崇德向善,让讲道德、做好人成为人们普遍的价值追求。同时,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在公民道德建设中发挥榜样引领作用。
我们号召,广大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典型为榜样,学习他们胸怀理想、爱国爱企的高尚情怀,学习他们勇于担当、矢志不渝的拼搏精神,学习他们开拓奋进、追求卓越的创新勇气,学习他们艰苦奋斗、奉献石油化工建设的优秀品格,在公司发展和建设的生动实践中成长成才,实现人生价值,为推动企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曹海岐,37岁,初中文化, 2010年2月参加工作,现为建筑工程公司炊事员。
37岁的曹海岐,自2008年7月在靖边工地担任厨师以来,凭借自己精湛的厨艺和对工作的满腔热情,助人为乐,无私奉献,诠释着一位普通职工助人为乐的博大胸怀。
几千元,对大多数人来说或许并不算什么,但对辍学在家的孩子来说,就是雪中送炭。从2010年起,曹海岐用每月3500元微薄的收入,先后支助了靖边县杨桥畔砂石卯村周边6名家庭条件艰苦的孩子,其中两个是单亲家庭,4个是留守孩子,其年龄在12-16岁之间,他们主要以捡破烂为生,家庭条件艰苦。他每月给留守孩子支助200元,三年共支助近6000元,使这6名孩子重返校园,完成了学业。他支助的这些留守儿童中,有些已年满18岁出外打工,有些考上大学,继续深造。
2013年3月23日中午吃完饭,曹海岐捡到了一个钱包,包里除10多张百元现金外,还有身份证、驾驶证、银联卡、医疗卡、会员卡。他体会到失主此刻着急的心情。曹海岐通过身份证了解到失主是分包商刘某,在钱包里还发现有刘某的名片。于是,他拨通了刘某的电话,刘某也说不认识此人。为了找到失主,曹海岐立马锁上房门,急急忙忙到工人住的地方,经过多方打听,大部分人都想不起失主是谁。通过不断询问、打听与张贴广告,终于找到了失主—王某,使钱包完璧归赵。王某接过钱包后激动万分,握着海岐的手一个劲地表示感谢,不住地夸赞曹海岐是当代的活雷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