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省安全监管局综合处
3月1日-20日,省级各部门扎实开展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督查,取得了良好效果。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省交通运输厅: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督查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春运后半程及全国“两会”期间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陕交函〔2018〕200号),成立3个专项检查组,按照“一市一县一路一站”要求,广泛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等暗查方式,摸实情、查问题,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督促整改,严格闭环管理。春运及全国“两会”期间,全省共约谈8个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123家“两客一危”企业负责人,停运整顿处理35辆运营车辆,停办19家“两客一危”企业新增许可业务,清理辞退驾驶员19人,安全培训教育驾驶员226人次,罚款19.1万元。
省商务厅:召开厅长办公会安排部署全国“两会”期间全省商务系统安全生产督查工作。3月6日-18日,成立4个小组,由厅领导带队,抽调有关人员,突出成品油、二手车交易市场、大型商场、超市等重点行业领域,对全省各市(区)商务系统、厅机关及厅属企业开展全面安全生产督查。现场检查企业30余家,发现安全隐患39处,现场整改7处,限期整改32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39份。
省水利厅:全国“两会”期间,全省水利行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一是领导重视,积极部署。席跟战副厅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督查检查工作方案。2月28日,印发了《陕西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的通知》(陕水安监发〔2018〕1号),明确具体安排。二是重点突出,认真检查。以水利建设工程和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为重点,督查组先后赴西安、咸阳、延安等市水利单位现场,查看重点工程、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现场督查整改问题隐患。三是强化值班值守,落实安全责任。全国“两会”期间,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通信联络24小时畅通。落实应急人员全时备勤,实行安全生产零报告。
省农业厅:下发《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积极开展全国“两会”期间农业安全生产督查的通知》(陕农业办发〔2018〕21号),部署全省农业安全生产督查工作。一是高度重视。把安全生产督查与开展中央一号文件宣讲和农业大调研活动整体协调,统筹推进。二是周密部署。印发了《关于立即开展全国“两会”期间农药安全生产督查的通知》(陕药检发〔2018〕13号),成立了7个专项督查组,突出农机安全、农药安全、饲料加工等7个重点领域开展督查。三是认真组织。落实“三个必须”要求,化肥行业派员督查170余人次,现场检查企业70家、经营门店1274家。西安等地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制作电视节目,营造了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四是突出重点。对安全风险高的农药和化肥领域开展突击检查,对有化验室的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下达督查意见书,专人跟踪问效。
省司法厅: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麻仁伟对确保全国“两会”期间生产安全提出明确要求。省监狱管理局将安全生产督查与三月“调查研究月”下基层活动统一安排,局主要领导带头认领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单位,成立局领导带队的14个督查组,对全省26个所属基层单位进行现场驻守督查。省戒毒管理局专题召开党委会研究部署全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安全生产督查工作,主要领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层层签订了安全责任书,成立8个督查组,深入到13个强戒所进行专项督查。省益秦集团公司聘请煤矿安全生产专家对红石岩煤矿、崔家沟煤矿、何家塔煤矿进行了全面“安全检查诊断”,对检查出的17条问题隐患,列出整改清单,明确具体整改要求。
省质监局:制定全省特种设备专项检查工作计划,成立以副局长李晋利为组长、特设局局长郑晓红为副组长的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组。下设3个工作小组,由特设局领导带队,组织特检院6位行业专家,利用17个工作日,对9个市局、10个县区局和39个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了督查检查。此次督查,共封停企业4家,移交地方处理16家,现场查出39项问题隐患,其中9项为较大安全隐患,已移交当地监察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省国防科工办:3月5日-20日,联合省公安厅组成民爆物品安全督查组,对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等地市9家民爆生产企业、4家民爆销售企业、3家爆破服务企业进行督查检查。会同省公安厅治安局、西安市公安局,对西安奥星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打非治违”专项检查。共发现7个方面61项安全问题隐患,均向有关企业进行了书面反馈,要求限期整改,国防科工办将跟踪督导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