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省安全监管局宣教办
日前,省安委会印发《陕西省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方案》,决定从8月份到年底,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突出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管道、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民爆、特种设备、冶金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分“安排部署、集中执法、总结提升”三个阶段,全面深入开展集中执法行动。
煤矿领域,重点查处采掘接替失调组织生产,主要生产安全系统不完善、不可靠,安全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重大灾害治理不到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蓄意违法违规生产建设,建设项目不按规定组织施工,列入当年化解过剩产能退出计划煤矿未落实退出措施等问题。
金属非金属矿山领域,重点查处矿山企业未经批准或手续不全建设、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图纸造假、图实不符,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以及倒卖、承包、出借等行为;重点查处尾矿库建设项目违反“三同时”规定,未批先建、非法建设、以及非法生产和超库容、超坝高、超强度生产行为。
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查处无照、无证、超范围生产经营储存危化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落后工艺设备,已关闭取缔后的小化工、小窝点死灰复燃,未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精细化工反应装置未进行安全风险评估且未实施自动化控制,压力管道、容器、安全附件超期未检,特殊作业未执行作业许可,违法采购、违规充装危险化学品等行为。
烟花爆竹领域,重点查处生产企业“三超一改”、分包转包,生产违禁产品,组合烟花加隔板辅料增大产品体积,厂外非法生产,“前店后宅”、“下店上宅”,产品流向信息管理制度不落实,人员培训不到位等问题。
油气管道安全领域,重点查处破坏损害油气管道、开孔盗油、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管道被占压等行为,油气管道建设不符合技术标准,与人口密集区、铁路、公路、市政管线等安全距离不足等问题。
交通运输领域,重点查处无证、无资质、超资质范围从事交通运输经营建设,长途客车、旅游包车、校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非接驳运输的长途客车凌晨0时至5时违规运行,危运车辆违规运营、无牌无证无资质非法经营等行为。
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查处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无资质施工、施工企业从业人员无相应证书从事建筑施工,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破坏燃气管道等行为。
消防领域,重点查处未按技术标准或未经批准设置消防设施,未按规定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堵塞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和违规住人等行为。
民爆领域,重点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储存、使用民爆物品,未经许可运输民爆物品、未按规定路线行驶、无资质驾驶和押运,爆破作业规章制度不落实等行为。
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查处非法制造、安装、使用特种设备,未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检测,操作人员未按规定持有有效证件等问题。
冶金工贸领域,重点查处有限空间风险辨识、作业审批等制度不落实,除尘系统不符合规定要求,吊运高温熔融金属的铸造起重机未使用固定式龙门钩,氨制冷机房不符合防爆防泄漏规定等问题。
旅游安全领域,重点查处大型游乐设施、索道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维修,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等问题,涉及旅游行业的“黑车”、“黑店”、“黑社”、“黑导”等非法经营行为。
职业健康领域,重点查处职业病危害浓度(强度)严重超标但未采取有效措施,职业病危害项目不申报、不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不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病健康体检等行为。
电力、铁路、民航、环保、商务、农机、水利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单位要针对本行业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深入开展集中执法行动。纪委、监委、司法、工商等其他部门支持配合。
方案明确,在集中执法行动中,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严厉追责等执法措施,惩治处罚一批非法违法突出问题、查办一批典型违法案件、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问责一批失职渎职责任人、曝光一批重大隐患和反面典型、联合惩戒一批安全生产不良行为,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集中执法行动既要结合地区和行业特点,又要突出习惯性违法违规和社会关注的重点违法行为,实施点对点执法,狠抓重点案件查处。坚持做到“六必查”:一是信访举报的必查。二是媒体曝光的必查。三是发生安全事故的必查。四是存在重大隐患的必查。五是列入“双随机”抽查的必查。六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和习惯性违规违章的必查。
方案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落实执法责任。各市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强化落实,把集中执法行动抓细抓实,抓出成效。二是提升执法能力,严格规范执法。要进一步提升监管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严格执法程序。各相关部门之间要注重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实施联合执法,形成执法合力。三是开展交叉执法,提高执法效果。组成若干专项执法检查组,开展异地交叉执法活动,对交叉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移交当地执法部门,督促启动执法程序。四是加强执法监督,严肃追责问责。在执法行动中,要及时公开信访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对于在集中执法行动中仍存在 “零处罚”或执法情况全省排名靠后、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要进行通报,并约谈有关地方政府及部门负责人。